香港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投資組合豐富,無需僱主擔保,一人申請全家獲批
推薦指數:
5/5
居住要求:以香港爲家
辦理週期:待定
身份類型:居留身份
投資類型:3,000萬港幣起
項目介紹
項目介紹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現已接受申請。在香港投資於股票、基金、債券等資產(住宅型房地產除外)3,000萬港元或以上的合資格投資者,可以透過計劃申請來港。新計劃旨在進一步豐富人才庫及吸引更多新資金落戶香港,為經濟注入新動力的同時,帶動金融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的需求,促進香港資產和財富管理業務蓬勃發展;增強香港資產及財富管理、金融及相關專業服務界別的發展優勢。
項目優勢
項目優勢
- 無學歷、語言、工作經驗等背景要求
- 無行業、專業限制,符合申請條件即可申請
- 一人申請,申請人、配偶、同性或異性伴侶及18歲以下子女可移居香港
- 通過審批後可透過計劃申請來港、居住及發展
- 投資組合豐富,為個人名下,安全度高
- 香港稅制簡單,經濟及法律體系穩定
- 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之一,金融市場在有效、透明、符合國際標準監管下運作,有利發展國際業務
- 在香港自由成立國際性公司手續簡單,產品可零關稅進入內地
- 持香港身份證,即可享受與香港居民相同的教育和醫療福利
- 憑香港身份,可低分報考國內名牌大學,亦可輕鬆海外留學
- 在香港出生的子女即可取得特區護照
- 香港特區護照可免簽/落地簽進入171個國家和地區*
*免簽/落地簽國家和地區數量僅供參考,以官方公告為準
申請條件
申請條件
申請條件:
- 主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或以上
- 為外國國民、中國籍而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澳門居民以及台灣華籍居民
- 沒有不良入境紀錄,並符合一般入境及保安規定
- 主申請人在提出淨資產審查申請前的2年內,須整段時間絕對實益擁有市值不少於3,000萬港元(或等值外幣)淨值的淨資產
*獲許投資資產類別
- 獲許金融資產:
- 非住宅房地產,投資上限為1,000萬港幣,不包含住宅型房地產投資
- 須向政府認可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投入300萬港元
*有關「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獲許投資資產的更多詳情,歡迎向景鴻集團進一步查詢。
申請流程
申請流程
- 免費諮詢、簽署合約
- 準備文件
- 進行淨資產審查
- 遞交入境申請
- 獲得原則性批准
- 在投資期限內完成投資
- 獲得正式批准及入境簽證
- 申請人入境香港
- 在香港辦理身份證
- 逗留期滿後3個月前核實是否符合投資規定
- 延長逗留期限
- 7年後滿足條件下申請永居
- 投資解凍
*以上流程僅供參考,請以官方公佈流程為準。
新計劃現已接受申請。
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
Q: 可投資房地產嗎?
A: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允許申請人投資非住宅房地產,但不包括住宅型房地產,投資金額以1,000萬港元為上限,可投資在香港商用及/或工業用途非住宅房地產,包括寫字樓、商業樓宇、零售用單位及工廠大廈的樓花,但不包括土地及部分用作住宅用途的多用途房地產;而所購房地產並無數目限制。
Q: 如維持投資不少於7年,但未能符合在港連續通常居住的規定,仍可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嗎?
A: 鑒於申請人已在香港投資最少7年,對香港經濟有所貢獻,因此可在7年期滿後申請無條件限制逗留,在香港無限期居留及享受居民權益,無續簽要求,獲批後亦可自由處置其投資於計劃中的獲許投資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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