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李先生成功获批香港资本投资者计划签证

背景介绍:

  李先生一家三口委托北京景鸿移民申请香港投资定居,李先生私营业主,经营状况良好,收入稳定。

客户难点:

  按照入境处要求,申请人需要提供过去两年持续拥有等值港币1000万元的资产证明,客人选择提供他国内的股票账户作为此证明。但国内证券公司往常习惯只能提供过去两年的交易流水,无法提供每月月结单去证明过去两年每月李先生的账户余额。

景鸿解决方案:

  经过景鸿专业顾问与客户的详细沟通、研究分析,建议客人请证券公司专门开出证明,证明李先生该账户过去24个月每月总资产值维持在等值港币1000万以上,从而顺利令李先生的申请获批。

申请进程:

  递交申请:2012年10月3日

  档案编号:2012年11月5日

  获批原则性批准:2013年6月30日

  最终批准:201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