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王先生成功获得香港永居身份

  ●背景介绍:

  王先生和家人在2004年8月15日在我司办理了香港投资移民身份,至2011年8月15日维持身份满七年。2011年8月王先生和家人向香港入境处递交永久居民申请。

  ●客户难点:

  过去七年中,王先生因为生意所需,经常不在港居住,几位子女都在加拿大读书,王太太则往返于加拿大、香港和国内之间,陪伴子女和王先生。全家人在七年中居港日子大约为150天左右。

  ●景鸿解决方案:

  请王先生及家人尽量提供在港居住的文件,例如:物业证明、水电费单和用车凭证,王先生在港的存款投资账户、保险,有年费计划的电话号码。另外,请王先生提供在香港和中国的公司的报表及报税表,王先生本人在港的粮单及强积金证明,还有薪俸税等支持性文件。王先生、太太和子女最后都获批了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并同时解除在港投资要求。

  ●申请进程:

  递交申请:2011年8月

  获批时间:201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