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10%「被切」者诉讼 加国移民部:说明影响不大


 

  此次约1400名集体诉讼参与者控告加拿大移民部一刀切联邦投资移民,仅代表了全球1.9万受影响的申请者总数不到一成。控辩双方昨日还一度就参与诉讼人数比例问题展开争论,控方认为大多数人不起诉并不能抹杀少数起诉者获得法律保护的正当的权益;而代表移民部的辩方则表示,正因为大多数受影响者不上诉,则说明了移民部的「一刀切」政策带来的影响不大,也说明少数上诉人的理据不充分。​

  法官格利森(Mary Gleason)在昨日的辩论结束後表示由於资料量庞大,她需要一段时间消化该案件,但她承诺会在最快时间内作出结论。

  投资移民一刀切裁决 非全体适用​

  多伦多移民律师4日代表遭联邦移民部取消投资移民的申请人,於联邦法院进行诉讼陈词。律师指出,法官对辩方律师所提出五名投资移民申请人最後裁定的原则,并非适用於所有遭「一刀切」的投资移民申请人,仅适用於迄今已提出诉讼约1450名申请人。而其中千名以上申请人均为华人。 ​

  律师於庭讯後表示,6月26日之前,C-31将在国会通过成为法律。他指出,法官葛丽森(Mary Gleason)於庭讯後虽未表示明确裁定时间,但却表示已注意到时间点的适当性,将会尽快做出裁定,他认为乐观来看,最快可望於26日之前做出裁定,但也不排除今秋做出裁定的可能性。​

  代表投资移民申请人的律师在庭上指出,魁北克省的人口数仅占全国约23%,但却能不断享有投资移民所带来的益处,但在此同时,其他九省却被剥夺该项利益,这对全国其他的省份而言不尽公平。

  他坦言,魁北克省当然有权决定投资移民项目的申请人,再将数额报准联邦政府同意,因此最终核准魁省投资移民数额的还是联邦政府。​

  其次,他指出,2012年11月起,从联邦投资移民的案件的核准数额上,便已可察觉出联邦政府有意废止投资移民项目,因此对审理作业已采不积极审查的态度,让积案日趋严重以作为日後废止藉口,他指联邦政府的该项做法,同样也运用在废止技术移民的项目上。​

  律师表示,在现有的法律下,根据移民法规定,政府必须审理这些投资移民申请案;此外,依据加拿大自由及人权宪章,其中第7款规定人民有身体迁徙(physical mobility)的自由;第15款规定人民有平等权(equality)。

  他主张,投资移民项目的申请人,意在申请本国永久居民,即使在申请过程中,也可能涉及身体迁徙及平等权利,他主张应予适用;他并举例说明,加国对申请永久居留权的难民亦复如此,应适用於申请中的海外人士,联邦移民部长不得独断而自外於宪章和法律之外。​

  对此,代表移民部的律师麦克汉(Lorne McClenaghan)仅强调,联邦移民部长有权依据加国移民计画和优先顺序决定移民项目和数额;另一位代表移民部的律师安吉尔(Daniel Engel)也指出,魁北克省依法有权自行选择投资移民和数额;他表示,难民的申请案与投资移民申请人情况不同、不能相提并论。

  律师於庭後受访时指出,代表移民部律师有关魁北克省投资移民的的论证极弱,且无要点,根本不成论点。​

  表示,根据自2006年至今的数据显示,魁北克省的投资移民数额几乎与联邦投资移民人数相当,甚至一度多於联邦投资移民数额;不仅如此,数据还显示,魁北克投资移民申请案等候期多在18个月以内,至於联邦投资移民的等候期有的竟长达数年之久。​

  他表示,联邦政府有意以数字误导民众,申请联邦投资移民的人数仅有1万9000名,但联邦政府却说明受影响的人数为8万6000名,该项数字是加上依亲人数之後的数额,而实际上联邦政府仅需处理1万9000件申请案,他指出,一年之内便可处理完这些案件,但联邦政府却有意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