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持双重国籍的加拿大公民入境加国获“特别批准”宽限期

 


还记得吗?

 

从2016年11月10日起,通过航空途径进入加拿大的免签证国家和地区的外国国民(美国公民除外)将强制实施eTA电子签证,如果没有提前申请eTA电子签证将会被拒绝入境。

 

比如中国香港、台湾、澳门护照持有人原本可免签入境加拿大,但2016年11月10日起,则需提前申请eTA电子签证,否则将无法通过航空途径入境加拿大。而中国护照持有人本身需持有效签证进入加拿大,因而无需申请eTA电子签证。

 

好消息是!

 

持双重国籍的加拿大公民,

迎来eTA短暂措施“过渡期”

 

自2016年9月30日起,加拿大公民,包括双重国籍的公民(同时拥有加拿大国籍及免签证进入加拿大的国籍)需要持有效加拿大护照才可以进入加拿大或在加拿大转机。

 

但为减少对双重国籍的加拿大公民的影响,加拿大移民局(简称“IRCC”)针对双重国籍的加拿大公民执行“eTA短暂措施”,允许此类公民在符合相关条件后申请“特别批准”。“特别批准”获批后可以使用有效的非加拿大护照入境,此短暂措施将持续至2017年1月31日前

 

景鸿集团专家介绍,递交“特别批准”申请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在最近10天内需要通过航空途径进入加拿大;

2.拥有免签证进入加拿大国家的护照;

3.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

  a.已收到加拿大公民证;

  b.过去曾拥有加拿大护照;

  c.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后被授予加拿大公民身份。

 

如果“特别批准”获得批准,有效期是从申请中所陈述的出发时间起4天内有效。如果超出4天的有效期,需要重新递交申请。目前因各种原因暂时没有取得加拿大有效护照的双重国籍的加拿大公民可以在2017年1月31日前使用以上方式进入加拿大,并利用这段时间办理加拿大有效护照。

 

惊喜来得有点突然!

但来往加拿大仍需景鸿为您保驾护航!

欢迎拨打景鸿全国热线:400-888-4448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