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焦点] 辛酸!尴尬!为什么你不算加拿大公民?

很久以前,在加拿大出生的婴儿,都自动拥有加拿大国籍。直到1947年,加拿大公民身份有了明确定义,问题也随之而来。

 


Fenner出生在美国德克萨斯州,3岁的时候,她和父母一起来到加拿大卑诗省,她从来都没有怀疑过自己是一名合法的加拿大公民,她一直都生活在加拿大,但是当她准备考驾照的时候,她父母告诉她,她没有书面文件,她的父母从来没有给她完成注册。虽然她的父母也有责任,但是她没有想到,申请公民身份需要花8年的时间。


Byrdie Funk也是卑诗省一名居民,两个月大的时候就生活在加拿大了。2008年,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剥夺了公民权,主要是因为当时立法规定,1977年2月15日到1981年4月16日之间在国外出生的人,如果父母也是在国外出生的,那么要在28岁前申请,否则就要永远失去公民身份。而Funk说她根本就不知道有这样的规定,也没有人通知过她。


来自日本的Maruyama,老公是加拿大人,两人生育了两名女儿。但因为Maruyama在国外出生,而她的女儿在中国香港出生,所以不能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两个女儿需靠探亲签留在加拿大,每六个月要更新一次。


Patrick Chandler出生在利比亚,他的父亲是加拿大移民,母亲出生于美国,两人原本在利比亚当教师,后来在Chandler 2岁时,一起回到加拿大居住。Chandler从小在加拿大长大,20岁时又去了中国,待了10年,并认识一名中国女子并有了孩子。

其中一个孩子出生时,他们还没结婚,所以孩子不能算是中国公民。但是根据加拿大2009年的修订法,在国外出生的孩子,如果父母也在国外出生,不属于加拿大国籍,所以,他的孩子成了无国籍人士。后来,两人结婚后有了一个孩子,那个孩子是中国公民的身份。


1977年,加拿大政府修订法例,提出双重国籍概念,但由于没有恢复旧法丧失公民身份人士的国籍,以致开始出现一班自认为加拿大人,但又突然发现自己并不具备加拿大国籍的人。

2007年,一共有20万加拿大人由于立法被剥夺了公民身份。

2009年,哈珀政府废除了“凡是在国外出生的第二代加拿大人,在28岁前必须重新申请公民身份。”的规定,但是没有追溯期。因而于2009年前在海外出生的加拿大“移二代”,如果在28岁前没有申请保留国籍,依然会失去公民身份。

2018年2月5日,联邦移民部(IRCC)宣布新修订的Bill C-6法案,其中一项重要的调整是:废除海外出生的第二代加拿大人,在28岁前没有申请加拿大公民身份就被自动取消国籍的规定,变为根据申请人个案,由联邦法庭或移民部长审核决定。这意味着在海外出生的加拿大"移二代“不用再担心加拿大公民身份会被自动取消。但如何认定自己的加拿大公民身份,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咨询景鸿顾问帮您分析解答。

据悉,Bill C-6是加拿大“公民法”(Citizenship Act)的补充,联邦移民部还会在今年晚些时候推出更多改革措施。

加拿大移民如何成为加拿大公民?2017年10月11日起,进一步放宽门槛的加拿大新入籍法规定:

★年满18岁(18岁以下小孩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申请入籍时,仍然保持有效的永久居民身份

★递交申请前的5年中在加拿大累计居住满3年

★过去5年中的3年在加拿大有纳税记录

★条件合格,通过笔试及格,将会获邀参加入籍仪式(18岁以下及54岁以上人士免考笔试)

★如果父母其中一方申请成为加拿大公民,18岁以下的子女也可一并申请成为加拿大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