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焦点]赴港“血拼”高峰期,一定要注意这几点!

据香港商报网报道,1月23日起至农历新年假期期间,香港海关将加强巡查全港各区购物热门地点,包括位于油尖旺、湾仔及铜锣湾等旅游购物区的店铺,如参茸海味、药房及珠宝首饰店,以及年宵市场等。

 

香港海关提醒商户遵守《商品说明条例》(《条例》)规定,加强对消费者的保障。亦提醒消费者留意商品的计价单位,购物后保留单据,如遭遇商户使用不良营商手法可立即举报。

 


 

年关将至,不少人都会前往香港“血拼”一番,购买参茸海味、糖果饼干等节庆食品,或者趁各大商场年底打折,购买化妆品、箱包、服饰等。但除了要在购物过程中保障自身权益之外,过关的时候也要注意以下几点!

 

 境外免税购物额 

 

在香港购满5000元人民币以内的物品可以免税,但是有20种商品不予免税,分别是电视机、电话机、音响设备、录像机、摄像机、放像机、照相机、空调器、电冰箱、洗衣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子计数器、程控电话交换机、无线寻呼系统、复印机、传真机、家具、灯具、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餐料。

 

另外,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可增加3000元的免税购物额,但是总额不得超过8000元。



 

其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只能从香港免税带回香烟200支(一条)、12°以上酒精饮料1瓶(0.75升以下)。而书刊、音像制品也有特别的规定:

 

①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及以下免税放行。

②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及以下的,免税放行。

③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及以下的免税放行。

④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及以下免税放行。

(以上仅限个人自用)

 

*注意事项

1、以上不包括国家禁止、限制进境的物品。

2、短期多次往返旅客不适用。

3、超出免税限值限量均需主动向海关申报。

4、购买物品数量不能超出自用合理数量。

5、邮寄进境不适用上述规定。

“自用”: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

“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确数量。

 


 

 禁止携带入境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有三大类产品禁止携带、邮寄入境,包括包括动物及动物产品类、植物及植物产品类和其它检疫物类,共计16个条目的物品,具体名录如下:

 

一、动物及动物产品类

(一)活动物(犬、猫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它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

(二)(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

(三)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鲜奶、酸奶,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等奶类产品。

(四)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

(五)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

(六)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

(七)动物源性饲料(含肉粉、骨粉、鱼粉、乳清粉、血粉等单一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

 

二、植物及植物产品类

(八)新鲜水果、蔬菜。

(九)烟叶(不含烟丝)。

(十)种子(苗)、苗木及其它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

(十一)有机栽培介质。

 

三、其它类

(十二)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

(十三)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

(十四)土壤。

(十五)转基因生物材料。

(十六)国家禁止进境的其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它检疫物。

 

所以,提醒大家在年底前往香港购物的时候,注意免税的额度,也不要“血拼”过度,不能购买猪肉、牛肉、鸡肉、鱼肉等肉类及其制品,牛奶及奶制品、蛋及蛋源产品、新鲜水果和蔬菜等习以为常的食物特别是燕窝这类送礼佳品,要注意不能违反相关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