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台湾孕妈在美国高空产女为国籍?其实大可不必!

近日,一位台湾孕妈在赴美途中产女,而位置就刚好在美国高空。这种情况下,“女婴是否当属美国人?”、“这位妈妈是否故意为之?”引起网友热议。
 
事件回顾
 
 

这位妈妈是否故意高空产女为孩子拿美国国籍,小编无从查起,但事情大概是这样的:

 

中华航空一航班从桃园起飞,大概19个小时能飞到美国洛杉矶,不曾想在飞机飞行六个小时的时候,飞机上一位台湾孕妇突然羊水破裂,正好飞机上有一位医生,在这位医生的帮助下,该台湾孕妇顺利诞下一名女宝宝。

 

女宝宝出生后,机组人员考虑到孕妇和新生儿安全,就近转降到阿拉斯加,将妈妈和宝宝送往医院后,才继续飞抵洛杉矶。

 

然而事情发生后,有些人对这位来自台湾的临盆孕妈妈产生了质疑,一些人甚至怀疑这位孕妈妈就是赴美生子的。但是华航强调,根据规定,怀孕未满32周,视同一般旅客,这位孕妇登机前一切检查都符合要求和标准。


问题来了:女婴是否是美国国籍?

 

根据美国法律规定,在美国领土12英里范围内出生的婴儿均属于美国公民。那么这位在美国高空出生的女宝,是否是美国公民呢?美国又是如何规定国籍的呢?

 

在国际实践中,个人取得一国国籍的方式可分为“生来取得”和“传来取得”。

 

3大原则

 

个人通过“出生”而获得的国籍,称为“原始国籍”或“生来国籍”;而个人通过“申请”而取得的国籍,称为“继有国籍”或“派生国籍”。其中,个人“原始国籍”或“生来国籍”的取得大致可遵循如下三大原则:

 

1、“血统主义”原则,即父母是什么国籍,生的孩子就是什么国籍。

2、“出生地主义”原则,即孩子生在哪国,就是哪国的国籍。

3、“混合主义”原则,即采用“血统主义与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来确定个人国籍。其中,有的国家是“以出生地主义为主、血统主义为辅”,有的国家则是“以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主义为辅”。

 
 

 

目前,美国则采用“出生地主义”原则。近年来,国内赴美生子的家庭虽然越来越多,但仍然是少数。像台湾孕妈在美国高空产子的情况,是意料之外,还是涉险之为?我们无需考究。景鸿集团专家温馨提醒,如果家长们希望让孩子未来赴美生活成长,有的是途径和方案。建议可以在专业留学顾问的帮助下,为子女办理留学,再留美就业移民;或者可以赶12月11日之前搭上美国EB-5投资移民50万美金“最后末班车”,一步完成全家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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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资料整理来源中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