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美签“签证易,入关难”?蹊跷何在

 

近日,一对持B2旅游签证的老夫妻,遭遇了一次“稀里糊涂”的入境警告!主要是他们过去两年每隔一两个月就赴美住四个月带孙子,频繁的入境次数以及较长的逗留时间,引起了美国海关官员的“不满”。

 

对于B2旅游签证的停留时长和频率,美国是没有成文法律规定的。但景鸿集团专家建议朋友们还是要摸清楚海关官员的“脾气”,这样可以避免很多麻烦。比如:

 

 

1、“观光”太频繁或会遭遣返

 

十年期美国旅游签证对华开放,着实让赴美旅游变得便利许多。但千万不要把这B2签证误认为“可以把美国当成居住地”,随意进出居留。如果在美国单次停留时间五六个月,回国不到两三个月又再次飞美“观光”,那被海关认为入境目的与签证原因不吻合的机率就会大大提高。

 

 

2、来美带孩子会被视为“非法打工”

入境签证只是让外国人坐上来美飞机的通行证,抵美时海关官员仍会看签证类别和来美目地是否相符。对于许多华人家庭,祖父母到美国帮孩子照顾孙子“很正常”,可在美国这样的事情就很少,大部分都是请保姆来照顾自己的孩子的。

 

景鸿集团专家建议,美国人的观念“带孩子”应该是有薪酬的工作,如果入关时回答海关官员来美目的是“来帮忙照顾孙子”,可能会被视为非法打工,从而导致拒绝入境。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按照B2签证的要求,回答来旅游或者商务洽谈。

 

 

3、单次停留时间太长易“惹祸”

不光是频率,对于“最长停留时间6个月”的规定,背后也是大有门道。许多旅游观光客入境美国时,海关给的时间是单次入境最多可以待满六个月,但这并不代表游客可以入境一次住满六个月,出境几天再重新入境就不会违反“逾期居留”的规定。

 

正常情况下,海关工作人员计算访客在美停留日期是按年度周期,即从访客入境美国当天起向前推一年,如果访客在这一年中在美停留时间超过六个月,再次入境时就有“逾期居留”的问题,被海关盘问甚至被送往“小黑屋”、遣返的机率很大。

 

 

4、六个月时间不够用怎么破?

此外,持B2/B1旅游签证不一定就可以单次停留6个月,时间长短还要看海关大人如何定夺。他们的决定,是基于你入境面谈时的表现,也不排除有心情好坏的偶然因素。所以入境前请一定要在确认一下这个印戳上的时间。

 

如果6个月的时间不够用,通常可以申请I-539合法延期留美时间。景鸿集团专家介绍,由于B1/B2是非移民签证,移民局会从多方面来衡量签证申请人或持有人的移民倾向和延期申请理由。建议在停留时间快到期之前申请B1/B2 I-539延期,会大大降低延期被拒绝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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