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New 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
近年,香港政府高呼「搶人才」,希望匯集更多不同界別精英來港發展,以推動香港發展。為此推出不同計劃,當中包括:「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優秀人才入境計劃」、「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等等。截至2024年底,在各項「搶人才」計劃中,合共錄得超過43萬宗申請,其中超過27萬宗獲批,已有約18萬名人才抵港(來源:立法會文件)。至於「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自2024年3月推出後,截至2025年4月底已接獲1,257宗申請,其中911宗獲原則批准,512宗完成正式批准,預計為香港帶來逾370億港元投資(來源:投資推廣署 InvestHK)。本文主要就是想分享一下「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是一個投資移民的計劃,用以吸引更多不同人才及新資金來港,加強香港在金融、資產及財富管理及相關專業服務界別的發展優勢,推動香港的經濟發展。這個計劃的方式是讓合資格人士透過資產轉移的方式移民到香港,讓香港有更多不同企業、人才及資金可以發展。
申請資格
- 外國國民 (阿富汗、古巴及朝鮮國民除外)
- 年滿18歲
- 中國籍而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士
-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
- 台灣華籍居民
- 而且沒有不良的入境紀錄
投資移民香港要求
新資本投資者需要證明在提出申請前6個月的時間,擁有絕對實益不少於
3,000萬港元 (或等值外幣)淨值的淨資產或淨資本。
同時,確保投資於香港的絕對實益擁有的獲許投資資產不少於
3,000萬港元 (或等值外幣)。而且,投資移民香港的投資者需沒有不良入境紀錄。
備註:在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推出前所購入的資產則不會計算。
投資類別及分佈
- 非住宅房地產投資的金額上限為 1,000 萬港元;
- 其中,不少於 2,700 萬港元須投資於金融資產及/或房地產項目;;
- 至少 300 萬港元需投入於經證監會認可的 科技創新及相關投資組合(部分銀行及投資產品可能會設有鎖定期及退出安排,此為產品層面要求,並非政府硬性規定)。
獲允許投資資產類別
股票 :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公司的股票 ; 以港元或人民幣進行交易
債務證券 :以港元或人民幣交易的聯交所上市債務證券;以港元或人民幣計價的債務證券
存款證 :以港元或人民幣計價的存款證;
由《銀行業條例》認可機構發行
由《銀行業條例》認可機構發行
後償債項 :由認可機構按規定發行,以港元或人民幣計價
合資格集體投資計劃 :證監會認可的集體投資計劃
有限合夥基金 :獲證監會規管的私人開放式基金型公司
非住宅房地產 :商用及/或工業用途 (如:寫字樓、商業大廈),計入最低投資門檻的金額上限為1,000萬港元
住宅房地產 :自2024年10月16日起納入,包括樓花及部分用作住宅用途的多用途房地產;必須為單一住宅物業,成交價達5,000萬港元或以上。住宅及非住宅房地產合計,計入最低投資門檻的金額上限為1,000萬港元。
投資移民申請程序
申請人向入境處處長提交「入境申請」前,須先向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辦公室申請核實其是否符合淨資產規定。
(申請人需要自費聘用執業會計師,以核實符合淨資產規定)
逗留條件
- 原則批准:獲批後可用訪客身份來港,停留最多180日,以完成投資安排,並須於限期內提交投資證明
- 正式批准:完成投資並獲確認後,可在香港逗留不多於2年,其後可申請延長,每次延長不多於3年
- 取得永久居民:在香港通常連續居住滿7年,即可依法例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FAQ
Q1:什麼人適合以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方式投資移居至香港?
A1:申請人需要為年滿18歲的外國國民 (阿富汗、古巴及朝鮮國民除外);或中國籍人士,或澳門居民,或台灣華籍居民,而且沒有不良入境紀錄。
Q2:這個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有期限嗎?
A2: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全年均接受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