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鐘移民置業精讀】418 & MPF

大家好!歡迎繼續收看《1分鐘移民置業精讀》系列,今集將會介紹一些香港的僱員保障,計劃來港工作的朋友不要錯過!你聽過「418」「MPF」嗎?這兩個名稱看似簡單,卻對僱員保障尤其重要,讓小編為你詳細講解!記得緊貼我們的Facebook page及網頁,每星期1分鐘精讀了解更多!

418連續性合約添額外保障

收到心儀工作的聘用通知,當然令人振奮!開始工作前應與僱主就工作條件溝通清楚,並仔細閱讀及簽訂僱傭合約,保障勞資雙方的權益。記得留意僱傭合約是否符合「418」的要求,即是如果僱員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該僱傭合約便屬「連續性合約」

為甚麼「連續性合約」事關重要呢?因為「連續性合約」下的僱員除了獲得基本權益和福利外,還受到額外保障,例如有薪年假(做滿1年可獲7天,其後每年遞增1天至最多14天)、疾病津貼(相等於每日工資的5分之4,適用於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能出示醫生證明書,而且病假不少於連續4天的情況)、產假/侍產假,以及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等。

僱員必須參與MPF退休保障

香港打工仔一定不會對MPF陌生!MPF(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ystem)即是「強積金」(全名「強制性公積金制度」),是港府強制香港僱員參與的退休保障計劃。基本上除獲豁免人士外*,凡年滿18歲至64歲的兼職或全職僱員都必須參加。在僱員受僱首60天內,僱主會安排他們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僱員須填妥登記表格,當中最重要一環就是充分了解僱主選取的強積金計劃所提供的基金,並決定心儀的基金選擇

*香港以外地方的退休計劃的成員,或工作簽證只准於香港逗留13個月或以下者,可豁免參與強積金計劃。如工作簽證延長至13個月以上,則從第13個月完結後第一天起不獲豁免,僱主須於60天內安排登記強積金計劃。

每月勞資供款 定期分析表現

成功為僱員開設強積金戶口後,僱主會在僱員受僱滿60天所在的月份完結後的下一個月的第10日或之前,向受託人作首次供款。其後每月勞資雙方須分別投入相等於僱員有關入息5%的供款:「僱主強制性供款」必須以僱主本身的資金支付;「僱員強制性供款」則從僱員的有關入息中扣除。

不少打工仔疏於管理強積金戶口,忽略供款的滾存情況。理想做法是僱員應留意受託人於強積金計劃的每個財政期完結後3個月內發出的周年權益報表基金便覽,分析戶口收支情況、強積金款額和各基金表現等,考慮是否需要調整基金選擇。

一般情況下,戶口持有人必須年滿65歲,或年滿60歲並提早退休,才可提取強積金。

香港身為國際金融中心,發展機遇處處,並提供全面的僱員保障,支持你放心為事業打拚。你會考慮來港工作嗎?希望以上資訊,能幫助大家更融入香港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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